马克思主义学院:“以绿色为底色,以发展为方向”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7-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以绿色为底色,以发展为方向”助力乡村振兴

——马克思主义学院“守护青山绿水,接力乡村振兴”实践调研团队

2022年7月13日,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守护青山绿水,接力乡村振兴”实践调研团队在重庆市长寿慢城开展了三下乡第二天的调研工作,参与人员主要有刘晓宇、蒋楸芸等七人,实践团成员访了龙河镇保合村村民和村领导,对慢城发展的满意度和意见进行了实地的走访调查,取得了实际性的收获。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乡村的各个方面。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瓶颈。我们要坚持三个“着眼于”——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践团向慢城老书记交流学习)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效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中国,从根本上说,是乡土性的”,一个个兼有文化底蕴和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才会展现一个最为真实的立体中国。由此看来,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要让中国屹立于世界,乡村振兴刻不容缓。乡村振兴战略是时代的召唤,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在今天的调研工作中,我们通过与村民和村领导的交谈,深刻认识到了实施乡村振兴的伟大意义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最朴实无华的语言中了解到了乡村振兴的优势和劣势。

实践团在走访村民对慢城发展的满意程度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扶贫不是慈善救济,而是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合影留念)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日期: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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